歷代志下25章1-13節
『當信心沒有專一時』(一)
金句: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�堙D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�堙C你們就必住在子�堶情B也必住在父�堶情B(約一 2:24)
亞瑪謝是猶大國第四個被稱為『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』的王。亞瑪謝大約在他父親二十二歲時出生,那時猶大國正蒸蒸日上,不管國力或百姓的信仰都擺脫上一代陰影了,亞瑪謝在安穩中受教育及訓練,他二十五歲做王時,已具備獨立治國的能力。歷代志對亞瑪謝的評價是先好後壞,在第二節說:『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、只是心不專誠。』『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』這一個評價,在聖經中有八個王獲得,但『只是心不專誠』這句評語,只有亞瑪謝一個。
『心不專誠』按照聖經原文的意思就是,「對上帝的心沒有專一」。從亞瑪謝的『心不專誠』,思想怎樣避免信心不專一。
亞瑪謝登基做王後要處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他父親的謀殺案,他按照摩西律法的吩咐,只將元兇治死,沒有連他們的子孫都除滅。申命記二十四章十六節說:『不可因子殺父、也不可因父殺子.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。』可見亞瑪謝從小在信仰上受的教育,成為他登基時的處事原則。後來他跟以東人打仗,打敗以東人時,他做了一件事,跟他剛登基時的原則完全相反。
這場戰爭的目的要讓以東人再成為猶大國的附屬國。這場戰爭猶大國勝了,聖經說他們殺了一萬人,又另外俘虜了一萬人,這一萬個被俘虜的人,可能包括沒有參與戰爭的人。在申命記二十、二十一章中規定,除了迦南人以外,在戰爭中俘虜來的婦人及孩子,不可以像敵軍一樣殺了,被擄的人有基本的生存權利。但亞瑪謝違背了這個原則,把一萬個擄來的以東人,活生生的從山堐上推下去摔死。
對亞瑪謝來說,殺他父親的仇人和以東人都是敵人,他登基後對待人的方式,和起初登基時的待人方式不一樣了,他從適可而止的報仇者,變成一個殘暴的戰勝者。他對待人的方式改變了,這是他跟神關係不好的第一個跡象。
默思:我是否是「一路走來始終如一」的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