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0618大安堂主日證道『僕人事奉』尼希米記514-19

 

上個禮拜我們看見尼希米帶領以色列人重建城牆時,在百姓中出現埋怨的聲音,這些聲音並不是針對尼希米來的,而是出於社會上的貧富對立,有錢人借錢給窮人大賺利息,導致富者越富,窮者越窮,許多窮人家的祖傳田產、房屋產權轉到有權人的手中,有些人甚至必須賣自己的兒女來還債。面對這種社會現象,尼希米用上帝的啟示責備有錢人,鼓勵他們遵行上帝的旨意,為那些窮人家留一條生路。按照聖經的記載,百姓聽從了尼希米勸告,有錢人不再收取窮人的利息,並且把抵押的不動產、已經收的利息歸還。

 

用我們今天的眼光看,可以說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,哪有人願意憑白把錢借給別人用卻不收取利息?真正影響那些有錢人的因素,不單單靠著尼希米的道德規勸,也不只有上帝的啟示就可以讓既得利益者讓步。我們今天看的這段聖經,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,真正影響富人的人正是尼希米自己。

 

尼希米記記錄這件事之後,將他十二年之間怎麼當猶大地省長講出來,這是經過若干年後才寫出來的,尼希米記的作者把這一段補在事件之後,讓我們可以了解為何尼希米處理當時有錢人與窮人的矛盾時,能夠那麼順利得到有錢人的正面回應。簡單說,尼希米用僕人的心態當省長,他當自己是上帝的僕人。

 

最近這些年來,有很多工商管理的書用聖經的觀點談領導、管理方面的事,這些從聖經找出觀點來應用在企業管理的理論,常常出現「僕人」的書名。有一本談傳銷的書叫做「傳銷僕人」,還有一本書談男女交往的書叫做「想要追美人,先得學會當僕人」,(這本書應該是心得報告,結過婚的男人不但當過僕人,而且也有做牛做馬的經驗了)。商周出版社有一系列「僕人」的書,有「僕人領導」、「僕人領導學」、「僕人修煉與實踐」、最開始的一本叫做「僕人修道院的領導啟示錄」。這本書的中文版在20018月出版,到了20034月已經印了51次,按照這種速度,現在恐怕已經印了超過100次了。

 

這種學著做僕人的風氣,不單單在工商界,在政治界也老早就有了,民意代表在競選時說他們要出來為民服務,競選出來的公職人員也說要為民服務,連我們的總統也身體力行的在每一年的就職紀念日去做最卑微的事。不過大部分「說」和「做」僕人的人,沒人相信他們真的是「僕人」。

 

在尼希米記514-19節這段短短的記載中,讓我們看見身為猶大地最高行政首長的尼希米,如何以「僕人」的方式事奉上帝。這段經文談到他在財富、責任、權柄三方面的態度。

 

一、財富

 

這段聖經兩次(1418)講到尼希米沒有領取省長的俸祿,他也沒有向百姓要俸祿以外的物資或金錢,另外也提到尼希米沒有置買田地。

 

尼希米沒有領薪水的原因是,百姓的負擔太重了。自古以來所有的政府都一樣,統治者及管理階級的生活所需主要來自於老百姓繳稅,除了正常的薪水以外,還有許多額外的需求也是由百姓負擔。在這段經文中,還有另外一種統治階級增加財富的方法,就是買土地。直到現在這種統治階級增加財富的方式,幾千年來都沒有改變過。大部分的統治者,都把地位和財富畫上等號,地位越高時,財富也應該跟著增加,於是強取豪奪變成合理的事。

 

15節說:『在我以前的省長、加重百姓的擔子、每日索要糧食和酒、並銀子四十舍客勒、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•』尼希米描述的是一個看起來天經地義的現象,在他之前的每一個省長都在自己的俸祿以外,又向百姓多要了許多財物,甚至省長的手下,也習慣向老百姓搾取好處。這種心態幾千年來沒有改變過,甚至今天這個世代還是如此。

 

總統的女婿被收押之前,在檢察官問他話的時候說,他身為總統的女婿這個身分是他的「原罪」。有一個中國時報的主筆針對他的說法,寫了一篇文章,標題是「貪婪才是趙建銘的原罪」,光標題就足夠推翻趙建銘的說法了。其實貪婪是每一個人的原罪,沒有一個人不貪心的,我們不是不貪,只是還沒有機會,或者還沒有看到自己喜歡的。如果我們有機會得到而自願放棄,也不代表我們不貪心,而是在我們裡面有一個幫助我們超越慾念的原因,這個原因就是我們真的認識上帝,我們知道上帝將來要賜給我們的比地上的還要更好,只有真正了解上帝所給的好過我們自己去爭取的人,才能夠避免陷入貪婪的試探。

 

二、責任

 

尼希米在16節說:『我恆心修造城牆』,這件事只是尼希米的許多責任之一。當尼希米還在波斯王宮服務時,波斯王准許他前往耶路撒冷的原因是讓他去重建城牆,後來他擔任猶大地的省長,伴隨而來的責任越來越多。從整本尼希米記來看,尼希米除了重建耶路撒冷的城牆以外,他還有處理種族衝突的責任。耶路撒冷附近的非猶太人很不高興耶路撒冷的城牆修補好,尼希米有責任不讓種族之間爆發衝突,否則他無法對波斯王交代。

 

另外尼希米擔任省長,還有維護地方政府正常運作的責任,對波斯帝國的中央政府來說,尼希米也有責任向百姓抽稅,把稅款繳給波斯王,這件工作對尼希米來說是很為難的事,他想減輕同胞的負擔,只能犧牲自己和自己人,當不拿薪水的公務員。另外,尼希米也有照顧來自各方人士的責任,聖經說他要給從外邦中來的猶太人、猶太平民、和官長吃飯,這些人有的是避難來的,有的是參與重建工作的百姓,也有官長,18節說:『每日豫備一隻公牛、六隻肥羊•又豫備些飛禽、每十日一次、多豫備各樣的酒•』這麼大的需要量,應該是工程進行期間的需要,光是吃飯錢就是一大筆開銷。

 

有些時候,我們開始做一件工作時會伴隨著來了好幾件事情,需要我們概括承受下來,不管喜不喜歡,都要去做好。我們不可以只負責自己喜歡的部分,沒有興趣或負擔的部份,就推延著不做。

 

三、權柄

 

第三個尼希米讓我們學習的僕人態度是,關於他怎樣運用權柄。15節說,他不准他的手下像以前省長的手下作威作福,他也要求自己的僕人和一般百姓一樣去做工。在前面第三章我們也看見尼希米充分授權百姓去做他們家附近的工。尼希米有兩種使用權柄的方法,對待自己家人和手下,他以比對待別人更嚴格的做要求。尼希米保護了百姓,也保護到自己。

 

英國有一位李史學家叫做湯瑪斯卡萊爾,他說:「逆境對人而言十分艱困,但是能處一種順境者,便能處上百種逆境。」尼希米當省長,很可能是他人生中的一個高峰,他沒有被財富、興趣、權柄沖昏了頭,他不但沒有取不該取的財富,甚至連他該得的都放棄了;他有負擔修築城牆,卻不推辭他原本沒有打算做的事;他更沒有讓權柄腐蝕自己,他拒絕讓權力沖昏頭。尼希米能夠做完12年的省長任期,因為他知道自己只是上帝的僕人,他不是財富、自我、權柄的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