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18:21∼35 學習饒恕
【聖經經文】
那時彼得進前來、對耶穌說、主阿、我弟兄得罪我、我當饒恕他幾次呢.到七次可以麼。耶穌說、我對你說、不是到七次、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天國好像一個王、要和他僕人算賬。纔算的時候、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、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、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那僕人就俯伏拜他、說、主阿、寬容我、將來我都要還清。那僕人的主人、就動了慈心、把他釋放了、並且免了他的債。那僕人出來、遇見他的一個同伴、欠他十兩銀子、便揪著他、掐住他的喉嚨、說、你把所欠的還我。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、說、寬容我罷、將來我必還清。他不肯、竟去把他下在監�堙B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、就甚憂愁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於是主人叫了他來、對他說、你這惡奴才、你央求我、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.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、像我憐恤你麼。主人就大怒、把他交給掌刑的、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你們各人、若不從心�媊ヴ之A的弟兄、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
這段經文看見一種問題,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,三種可能的下場。這比喻中,惡僕人欠王一千萬銀子,惡僕人的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一千萬銀子相當六千萬個銀幣,十兩銀子相當一百個銀幣。欠六千萬個和欠一百個,是同樣的問題。
誰可以審判別人呢?在比喻裡,不管欠多少錢,債主都可以把欠錢的人下到監裡。欠王六千萬銀幣的僕人下拜的向王求情,王看見這一個僕人的請求時,決定免去他的債務,因為這是一個還不起的債務。這個蒙赦免的僕人,從王那裡離開後遇見他的同伴,這同伴欠他一百個銀幣。當他同伴跟他不久以前一樣的求情時,他卻把他的同伴下到監牢裡。僕人做這事後,王把這惡僕人抓回來交給掌刑的,一直到他把六千萬銀幣還清為止。如果關一天可以抵一個銀幣,這個惡僕人至少要被關十六萬年以上,意思就是他要永遠受折磨。一個欠債的問題,可以赦免,也可以追討到底,結果是得自由、被監禁、和受折磨。
耶穌對這個比喻下最後的結論說: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饒恕別人並不單單跟對方有關係,更重要的是我們自己所受的影響。當我們遇見得罪我們的人時,我們可以選擇饒恕或計較。如果我們一遇見問題,就開始抱怨,眼睛一直盯著問題或得罪我們的人,在不知不覺中,心裡會累積起一個苦毒的堡壘來。
饒恕是一個非常難學的功課,我們要如何學習饒恕人呢?一、數算神的恩典勝過計算人的惡。二、去瞭解得罪我們的人,好叫我們對他們生出憐憫的心腸。三、暫時跟得罪我們的人保持適當距離,人際問題需要時間,好讓受傷情緒可以復原。
一個問題有許多不同的處理方法。求神幫助我們,找到最適合的方法去饒恕別人,免得我們忘了神的恩典,自己也落入審判中。
思想問題:我是否還有不能饒恕的人?
禱告:親愛的上帝,幫助我學習饒恕人,如同天父饒恕我一樣。禱告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