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5:31-37 登山寶訓(三)

 

【聖經經文】

又有話說、人若休妻、就當給他休書。只是我告訴你們、凡休妻的、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、就是叫他作淫婦了.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、也是犯姦淫了。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、說、『不可背誓、所起的誓、總要向主謹守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、甚麼誓都不可起、不可指著天起誓、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.不可指著地起誓、因為地是他的腳凳.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、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。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、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。你們的話、是、就說是.不是、就說不是.若再多說、就是出於那惡者。〔或作是從惡�堨X來的〕

 

 

 

 

十誡中的第三誡說:『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』,現代中文譯本聖經把『妄稱』翻譯為『濫用』,意思是不該亂用耶和華的名。一個人用耶和華的名起誓卻不打算遵守誓約,就是妄稱耶和華的名。利19:12說:『不可指�戍琲漲W起假誓、褻瀆你神的名.我是耶和華。』「褻瀆」有「汙辱」的意思,明明知道自己做不到,還用上帝的名字向人起誓,這是在汙辱上帝。數30:2說:『人若向耶和華許願、或起誓、要約束自己、就不可食言、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。』在原文中「食言」用的字就是「褻瀆」那個字,以嚴肅的方式許下承諾卻沒有做到,就是在汙辱自己的人格。

 

三個不可背誓的原則是,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;不可指著耶和華的名起假誓;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不可食言。根據這三個誡命,猶太人律法師下了結論說:『不可背誓、所起的誓、總要向主謹守。』這結論是很嚴謹的,但人總會找到法律漏洞鑽。耶穌曾嚴厲的指責文士和法利賽人,關於他們如何起誓,這段經文在太23:16-22。文士跟法利賽人設計一套說話不算數的方法,他們說:『凡指著殿起誓的,這算不得甚麼;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,他就該謹守。凡指著壇起誓的,這算不得甚麼;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,他就該謹守。』耶穌問他們說:『甚麼是大的?是禮物呢?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?』

 

耶穌所定的原則十分清楚,我們沒有人能夠把上帝排除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之外。上帝早就已經存在,天是上帝的座位,地是上帝的的腳凳,耶路撒冷是上帝的城,人的頭並不屬於他自己,連頭髮也無法隨意變白變黑,他的生命是上帝的,世上沒有一件東西不屬於上帝,不管有沒有提到上帝的名字,或多提、或少提都無關緊要,上帝早已經知道了。他早就知道我們心裡面的想法和動機,我們在人面前只有一個原則『是就說是.不是就說不是』。

 

 

思想問題:我的誠信是否在神及人面前都經得起考驗?

 

禱告:親愛的上帝,幫助我成為一個說話裡外一致的人。禱告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