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1:18-25 約瑟的為難
【聖經經文】
耶穌基督降生的事、記在下面.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、還沒有迎娶、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。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、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、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。正思念這事的時候、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、說、大衛的子孫約瑟、不要怕、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.因他所懷的孕、是從聖靈來的。他將要生一個兒子.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.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�堭洏X來。這一切的事成就、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、說、『必有童女、懷孕生子、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。』(以馬內利繙出來、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。)約瑟醒了、起來、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、把妻子娶過來.只是沒有和他同房、等他生了兒子、〔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〕就給他起名叫耶穌。
如果我們對照路加福音關於耶穌降生的記載,很明顯的馬太福音以約瑟作為主角,而路加福音以馬利亞為主角。馬太對約瑟的處境用很少的敘述一筆帶過說:『約瑟是個義人、不願意明明的羞辱他、想要暗暗的把他休了。』寥寥數字道盡了約瑟的為難。
在聖經中包括約瑟在內,只有四個人被形容為義人,另外三位是挪亞(創6:9)、耶穌(路23:47),以及哥尼流(徒10:22)。從聖經中可以看見他們被形容為義人的原因,挪亞不與當時的罪惡同流被神稱義,耶穌道成肉身是神義的彰顯,哥尼流認識真道前就是被猶太通國公認的大好人,聖經沒有說明為何約瑟是一個義人,卻讓我們知道他處境的艱難。約瑟『不願明明的羞辱他』,約瑟對馬利亞的愛極深,按著當時他所面對的情況,尚未有神使者的啟示時,依照猶太律法約瑟有權公然的伸張的委屈,但他不願意,約瑟只想『暗暗的把他休了』。
為何要暗暗的把她休了呢?除了不忍馬利亞受辱受罰外,也有維護自己的意味。摩西律法中關於女子貞潔的律法在申命記22章13-29節,在不同的情況裡,未婚的女子失去貞操有不同的處理方法,因為女子婚前失貞的原因有可能是出於男人,約瑟雖愛瑪利亞卻也不願意吃下這暗虧,打算『暗暗的把她休了』。就在約瑟打定主意尚未採取行動前,神的使者向他啟示,解了他的困惑,也指示他應當如何行,於是約瑟就照著做了。
若我們處在約瑟的情況中,我們最後的決定是什麼呢?關於馬利亞腹中孩子的啟示,還要很久之後才能知道是不是真的,約瑟真的沒有一絲懷疑嗎?約瑟是不是帶著忐忑不安的心遵行神的旨意,我們永遠不得而知,不過在了解約瑟面對此事的過程後,我們便了解為何他被稱為義人了。因為,一、他的愛超越了律法;二、他的信為他帶來神的平安;三、他的順服成就了神的計畫。
思想問題:我是否願意成為神眼中的義人?
禱告:親愛的上帝,我願意學習有更多的愛、信,與順服,以致於我能被主使用。禱告,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