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.11.2大安堂主日証道『情慾的事』加拉太書5:13-24
觀察小孩子可以看到許多很有意思的現象,因為他們的心思單純,不懂得隱藏或偽裝,所以大部分的表現都是按著感覺直接反應出來。小孩子按著感覺表現出來的行為,有些時候會造成大人的麻煩,但也有一些時候,他們會讓大人快樂到忘記他們所製造出來的麻煩。最近林懇常常突然的對我或對美環說三個字,我觀察他說這三個字的時候,都是他吃飽了、玩夠了、睡飽了,也就是他身體心理都很滿足的的情況下,會突然的說:「爸爸,我愛你」或「媽媽,我愛你」。不過在他心情不好的時候,想跟他有互動,只會得到兩個字「不要」。
大人跟小孩子在情緒表達上最大的不同是,小孩子會很自由的表現他們當下的感覺,但大人會有保留、有修飾的選擇時機或對象,把他們的真正情緒表達出來。一個人怎樣處理情緒,會顯出他的成熟程度來,不過在處理情慾的事情上,跟成熟度沒有關係。保羅寫信給加拉太教會的弟兄姊妹,這些收信者都是成人了,他們在信仰上面臨一個選擇,要接受守律法得救的教導,還是持守保羅所傳的音信稱義福音?保羅鼓勵這些左右為難的弟兄姊妹,不要走回頭路進到被律法轄制的生活當中,福音是要叫人得到自由的。不過保羅考慮到他所主張的自由可能會被誤解,於是在信裡面論到關於情慾的事情。
這一段論情慾的經文中,保羅告訴我們要怎樣處理情慾,情慾處理不好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,還有列出哪些事情是出於情慾。我們先看19-21節的內容,有哪些事情是出於情慾。
(一)情慾的事顯而易見
19-21:『情慾的事、都是顯而易見的.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』
如果把21節中用小字注解的兇殺也算進來的話,保羅一共提到十六種行為從情慾出來,按照這十六種行為的性質可以分成四大類:
一、性慾方面—姦淫、污穢、邪蕩
姦淫、污穢、邪蕩這三個字都是用來指不應該的性行為。姦淫是指「婚姻關係以外的性行為」;「污穢」這個字的用法很多,它可以用來指「傷口所留出來的濃」,也可以指「一棵從來不修剪的樹」,另外也是指「沒有經過選擇的材料」,這一個字用在性行為時,就是指骯髒變態的性行為;「邪蕩」的字面意義是「沒有界限的」,用在性行為方面,是指沒有約束的放肆,隨心所欲。性慾是人與生俱來的身體需求,但這種需求在生理的基本需求中,唯一不會因為沒得到滿足而威脅到生存的。人不吃飯喝水,生命會有危險,但沒有性行為卻不會死掉。
台灣許多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問題,也跟性行為脫離不了關係。雖然人沒有性行為不會死掉,因為性行為犯罪的人卻比因為肚子餓而犯罪的人多。保羅說這些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我們應當謹慎小心。有許多人在性方面跌倒,不管他的身份是什麼,都有一樣的機會。
葛理翰是美國近幾十年來,被公認影響力最大的一位牧師,有一些迷戀他的女性會藉機親近他,他外出旅行佈道的時候都有一些隨行的人,這些人的工作,包括他用洗手間以前先進去檢查有沒有異性在裡面。葛理翰處理與異性相處有一個非常清楚的原則,「除了太太以外,絕對不單獨的跟任何一位女性用餐、旅行和開會。」這個原則値得每一位弟兄使用。
二、宗教信仰方面—拜偶像、邪術
在信仰方面保羅列出拜偶像和邪術,是屬於情慾的事。拜偶像是出於情慾的行為,因為拜偶像是選擇性的行為,拜偶像的人只會找合自己想法的對象去拜。「邪術」這個字的原文字面意義是指「使用藥物」,古代異教的祭司通靈的現象常常跟藥物的使用有關,他們使用的藥物大部分屬於今天的毒品,像安非他命、嗎啡之類的,那些祭司藉著藥物產生幻覺,看見聽見特別的景象和聲音,一般人以為他們跟神靈有關係,而聽他們的。這種模式,在今天還常常出現,總是有人因此被騙。
三、社會關係方面—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
第三類出於情慾的行為是社會關係或人際關係方面的,包括兇殺在內,一共有九種行為。這九種行為按照字面,我們都很容易了解,只有一個需要解釋,「異端」通常用來指非主流派的信仰或思想,不過在這裡有另外一種意思,在聖經原文中「異端」這個字的字根,意思是「選擇」,在不同的思想中做什麼選擇,可以用這個字,但這個字用在人際關係上時,意思就是「選邊站」。大家對一件事情有不同的看法,而分成兩邊時,就事情來說是沒有問題的,但人在關係的處理上,往往會用把對方定罪的手段。
在中古世紀歐洲的教會有所謂的異端裁判所,異端裁判所的設置原本是為信仰內容做辯論用的,但後來變成決定生死的地方,掌權者利用異端裁判所定不同立場或想法的人有罪,然後處死。後來宗教改革時期,發展出不同的宗派,宗派之間在某些聖經的解釋上有不同的看法,也有不少因為這種見解上的差異,去逼迫對方把對方殺死的現象。我們看過去這些歷史時,不能說聖經有問題,幾百年前那些人讀的聖經跟我們讀的沒有兩樣,但人用情慾去判斷事情時,同時會採取人身攻擊的手段去傷害對方。
四、口腹之欲方面—醉酒、荒宴
第四類的情慾行為跟飲食有關,保羅說醉酒和荒宴都是出於情慾。我自己個人不會喝酒,很難了解那些愛喝酒的人,為什麼那麼喜歡喝,在字義上,醉酒有「興奮」、「狂喜」的意思在裡面,醉酒的的感覺要問喜歡喝酒喝到醉的人才知道,不過從字義上看,醉酒跟情慾有直接關係。「荒宴」是指超過身體正常需求的飲食,不只是過量的飲食,而且是長時間的流連在餐桌上。
(二)情慾的事可以選擇
我們回到前面,在13節保羅說:『弟兄們、你們蒙召、是要得自由.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.』在這一節當中翻譯做『情慾』的那個字,在新約聖經其他地方也翻譯做「肉身」、「身體」、「血氣」。情慾的事會直接影響我們的身體及感覺。基督徒的信仰不是主張禁慾主義的,我們有很大的自由做選擇,在性行為、信仰方式、人際關係、還有吃喝的事情上,我們都有選擇權,但不要忘記我們選擇之後,採取行為之後,必須承擔後果。
(三)情慾的事會把人完全控制住
16-17:『我說、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、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、聖靈和情慾相爭.這兩個是彼此相敵、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。』
在16節的情慾那個字,和上下文原本翻譯做情慾的字不一樣,這一句話直接按照字面的意義,應該翻譯做「你們要順從聖靈的引導,並且絕對不要成就身體的願望。」這一句話保羅用了兩個「不要」,很強烈的告訴我們,絕對不要按照身體的願望生活,人身體的願望是無窮境的,一但有了某種感覺比較好的經驗後,要退回原先的經驗是很難的。我們對舒服的事會上癮的,身體經驗了舒服的感覺,就會渴望這種感覺再來,非做某些事不然就覺得不舒服時就是失去自由的時候。
保羅說活在情慾裡面的人,不能承受神的國,這種結果並不是神把人擋在祂國度的門外,而是人自己選擇留連於情慾裡面,失去了真正的自由。願神幫助我們,不被情慾的事所綑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