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在主裡的人際關係』歌羅西書3:18-4:1

 

  有一個基督徒去報考神學院,在報名表裡有一個項目,請他找幾個好朋友做為他的代禱者,結果交報名表的時候,這一欄是空白的。面談的時候,神學院的老師問他這個項目為什麼是空白的,難道連一個屬靈同伴都沒有嗎?這個人回答說,我不需要找什麼人幫我禱告。主考的老師問為什麼,他說:我已經有三個最好的屬靈同伴了。面談的人說,他們沒有名字嗎?這個基督徒回答說:有,他們是聖父、聖子、聖靈。這一個只有與神和好,卻沒有基督徒朋友的人,當然沒有被神學院錄取。

  人的思想有一種兩極化的特性,在人際關係中常看到,在不同的立場或階級差異上,彼此存在著對立的態度。政治上,在野黨常常跟執政黨過不去;產業界,員工和老板之間常為福利的問題磨擦;甚至只有三四個人的家庭,親子間也有所謂的代溝。為什麼站在不同的立場時,一定要對立呢?為什麼不同階級間的人,不能和諧共處呢?神設計了三種人際關係,讓人沒辦法逃避學習和別人相處的功課,這三種關係是夫妻、親子、和主僕的關係。

  今天這段經文列出的這三種關係,任何人至少要面對其中的一種,每一個人一定有父母,大部份的人都要結婚,也要工作,沒有人不需要和別人相處的,人際關係是一輩子要面對的功課。聖經告訴我們,這三種關係中有兩個基本原則,不管是夫妻、親子或主僕的關係,基督徒都要照這兩個原則與人相處。第一個原則是,人彼此之間都是相對的關係。作丈夫的和作妻子的,要互相履行義務;父母和子女也各有責任;作僕人的要誠實工作,作主人的要公平對待僕人。不管東方或西方國家,在傳統上有的關係是不平等的,有許多地方的婦女、小孩、奴僕或工人地位很可憐,在先生和主人的手上,只能算是一件物品,沒有所謂的平等關係。例如在猶太教的律法中,婦女幾乎完全沒有法律上的權益,丈夫可以用任何理由休妻,例如炒菜放太多鹽,就可以成為休妻的合法理由,但太太只能在三種情況下,提出要離開先生的要求,這三種情況是,先生得了痲瘋病、或放棄信猶太教、或強姦處女。

  在相對平等的原則中,有一件要注意的事,保羅對三種關係裡的六個角色,都是要人對自我要求,而不是去要求對方。保羅沒有說,你們作妻子的,要被你們的丈夫愛。但是大部份的人都是這樣看聖經的,我們常希望自己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老版或員工,如何對待我們,卻很少想到自己要如何對待他們。基督徒的倫理,是一種自我要求的倫理,我們應當想到,自己要如何待人,而不是期待別人如何待我們。

  基都徒第二個人際關係的基本原則是,不管對方是不是基督徒,我們自己還是要按照神的旨意,和他們相處。和我們有關係的人,不一定都是基督徒,我們不能因為他是基督徒,就要求寬一點,或嚴一點。有一些基督徒老板不大喜歡基督徒的員工,也有一些基督徒不喜歡基督徒的老板,有的老板會想,既然這個人也是基督徒,他應該可以多擔代一點,所以每次加班都找他,而基督徒的員工想,老板也是基督徒,他應該多照顧我多一點,結果雙方在互相期待中,都受到傷害。按照神的旨意,我們在教會裡怎樣善待人,在家庭或辦公室中,也要怎樣善待還煤信主的人,我們在教會怎樣服事,在家裡和工作上,也要怎樣盡心負責。

  保羅告訴我們,要如何把這兩個原則應用到生活中。把第一個原則用在夫妻關係中,第十八及十九節的意思是,『丈夫看見妻子時,要想如何愛她;妻子看見丈夫時,要想如何順服他』,夫妻間絕對不是隨時都保持最佳狀態的,結婚越久,丈夫越需要去想妻子可愛的地方,妻子要想丈夫可以佩服的地方。我有一個習慣,我的書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改變位置,因為我不大會整理東西,我的書桌常常在一段時間以後,各式各樣的東西混在一起,搞到最後沒有桌面可用,我就重新排列組合桌子、櫃子和電腦的位置,雖然所有的東西都還是舊的,但調整後有一種新的感覺。夫妻相處久了,真需要做一點調整,特別在發生衝突時,趕快調整一下自己能變動的地方,免得讓情況越來越亂。

  現代有許多人覺得親子關係很難處理,不管是作父母的,或是子女都有這種感覺。詩篇127篇3節說: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。在聖經中論到產業,並沒有說一個人能夠永遠擁有產業,而強調神把產業暫時給人管理,管理產業所負的責任很大,兒女既然是神所賜的產業,我們就不能按照自己的情緒對待他們。箴言23章13節說:「不可不管教孩童、你用杖打他、他必不至於死」保羅說:「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恐怕他們失了志氣」,聖經容許父母管教子女,但不要傷害他們,用情緒管教小孩,很容易傷害他們。

  最近我對保羅說的這句話有點體會,Ivan越來越皮,他被我們用杖管教的機會越來越多。前一陣子比較沒有打他時,我問他說:Ivan乖不乖,他總是回答說「乖」,但最近問他,他的回答是「不乖」,我發現原來每次打他,嘴巴也說他不乖,他一直聽到我說他不乖,他也開始說自己不乖。現在我很注意打他的時候,不要說他不乖,他需要的是,告訴他什麼能做,什麼不能做,而不是被人否定。每一個人都很在乎別人對他的評價,父母在管教子女時,不要去傷害他,在正面的事多鼓勵,負面的阻止他做就夠了,不要破壞孩子的自我價值觀。

  子女對父母的關係,保羅說:要凡事聽從父母。這個要求對父母是基督徒的人來說,不是問題,但父母不是基督徒,又要求我們做違背信仰的事時,要怎麼辦呢?在一般的情況下,對中國基督徒來說,最大的問題是不信主的父母,要我們向神明或祖先牌位祭拜。按照聖經的教導,我們應當表明不拜偶像的立場,堅持不拜偶像,但與父母還是要保持好的關係,孝順父母,大部份這樣做的基督徒,會有一段辛苦的過程,卻比不堅持拜偶像的人,更有機會帶領父母信主。

  現在沒有像保羅那時代的奴隸制度,但在工作中,主僕的關係還是存在的。現代的僕人,就是領人家薪水的人,主人就是發薪水的人,這兩種人各有立場,但不是一定要對立。現在幾乎每個人都可以自己選擇老板或員工,有很大的自由決定去留,保羅對主僕關係的教導,一樣適用在現代的勞雇關係。當員工的要順服老板的意思、因為他們要承擔我們工作的結果;要實實在在的做事,為的是不虧欠所得到的代價;要在工作上見証主,這是基督徒的本份,用我們的生命榮耀神。保羅說我們的主是獎賞和報應的主,祂鑒察我們的工作,基督徒比非基督徒多一份紅利,就是主按照我們在地上的工作態度,對我們的獎賞。

 

  不要只在教堂裡當基督徒,神的心意是,當我們走出這個地方以後,除了您教會的會友認為你是基督徒以外,我們也要讓我們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老板或員工,都同意我們是基督徒。

 

1996.6.23大安堂主日證道--林信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