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下111-23

 

挽回錯誤

 

金句: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、你們屬靈的人、就當用溫柔的心、把他挽回過來.又當自己小心、恐怕也被引誘。(加拉太書6:1

 

羅波安很想挽回國家的分裂,打算以戰爭統一國家,他徵調了十八萬大軍。在軍隊出發前,神派先知示瑪雅對羅波安和百姓說話。這位先知不是照慣例去為軍隊祝福,而是轉達神對的話:『耶和華如此說、你們不可上去、與你們的弟兄爭戰•各歸各家去罷•因為這事出於我。』這一句話讓花了好大力氣組織的軍隊各歸各家去了。

 

「停止把精神和力氣用在無法挽回的問題上」,是挽回錯誤的第一步。人都難免犯錯,所造成的錯誤和傷害,已經沒有辦法再去改變了,如果非要改變已經成為事實的結果,很可能會帶來更大的錯誤。

 

5-12節,我們看見挽回錯誤的第二步是,「把握住能夠努力的部分。」羅波安堅固十五個城邑,代表他的眼睛從錯誤轉向責任,當他看著十個支派的時候,心裡急著想彌補錯誤,但他看到兩個支派,他意識到自己還是這兩個支派的王,有責任照顧好他們。他建設十五個城市作為耶路撒冷的保障,同時也加強了那十五個城市的保障,讓住在那十五個城市和周圍的百姓,感受到他們住在一個安全有保障的地方。

 

羅波安挽回錯誤的第三步就是「接納」來自北方的百姓(13-16),他們以宗教難民的身分回來,羅波安的政府必須為這一批人的生活作打算,羅波安所帶領的政府和社會,必須照顧這一群曾經站在敵對立場的人。

 

在我們的心理面是不是還有什麼事情,讓你覺得應該去挽回的?如果有的話,求神賜給我們智慧,明白有哪些部分已經是無法改變的事實,哪些部分還有我們能夠努力的空間,也求神給我們一個寬廣的胸懷,願意接納回轉的人。

 

默思:我是否有足夠的警覺,及時停止錯誤的決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