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代志下61-42

 

聽禱告的神

 

金句:萬物的結局近了.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、儆醒禱告。(彼前 4:7

 

所羅門王造好聖殿以後向上帝禱告,求上帝垂聽人在這殿裡的禱告。這段禱告讓我們看見,在七個情況裡面應該向神禱告。

 

二二及二三節,人與人之間有糾紛過節時,要向神禱告求公義判斷。糾紛發生時人的反應就是辯護,把自己的責任撇清,但雙方爭論對質常常不能把問題解決。有一句話說:「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。」基督徒在法律上的權利之外,我們更大的一個權利就是禱告,求神照公義行判斷。

 

二四及二五節說,失敗的時候要向神禱告。我們失敗可能是某因素造成,但在屬靈層面上,我們要問自己是不是太過於自我,沒有行在神的心意中。失敗時,要求神指教我們如何改變。

 

人遇到問題的時候,總是怪東怪西的,很少想到自己在這些問題中的責任。所羅門在26-27節的禱告,告訴我們在難處中要做三件事,第一個是認罪悔改;第二個是求神把當行的善道指教我們;第三才是求神降雨(解決問題)

 

二八到三一節,所羅門告訴我們,遇見於法預料的災禍時,我們要禱告。神原本要人一生一世敬畏祂,遵行神的道。遵行神的道是平常就要有的態度,但人往往在經歷痛苦時才想到尋求神的道。

 

第五個應該禱告的情況在32-33節,人要認識神的時候,可以向神禱告,求神幫助認識祂。禱告不單是基督徒的專利,也是尋求認識真理的人的專利,有許多還不是基督徒的人,他們有一個尋求真理的心,當他們向神禱告的時候,神會預備他們認識福音的機會。

 

34-35節所羅門為戰爭得勝禱告。對以色列人來說,他們的責任是經營好應許之地,敵人侵犯時出去打仗,他們認為是奉差遣出去爭戰是他們的服事。對我們來說,基督徒的使命是傳福音,在屬靈的意義上也是一場戰爭,我們要得回那些被世界迷惑和被撒旦控制的人,這就是基督徒的服事目的。

 

36-39節,當我們犯罪離開神,受苦而後悔了,就應該禱告,因為神願意赦免人的過犯。

 

默思:我們是否有隨時禱告的習慣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