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9.9.26
『鬆開手來』
申命記15;7-11
上禮拜三,我們接到一位其他教會同工的電話通知,說,松山東星大樓倒塌的現場很需要有人去支援協談關懷的工作,我跟美環下午的時候就去了。當我們騎了大約半小時的腳踏車到達時卻發現,整個現場是封鎖的根本進不去,問了好幾個警察,他們也不知道哪裡有基督徒的服務站,後來有一個警察叫我們繞到松山後火車站找找看。我們就又騎了十幾分鐘腳踏車到後火車站去,到了那裡只看見慈濟的服務站,在封鎖線的邊緣搭了兩個很大的棚子,除了堆了很多礦泉水,食物以外,還有許多人在預備飯食,但在那裡還是沒看見基督徒所設立的服務站。我們找地方把車停好,從饒河街又走了大約十五分鐘到封鎖線的另一頭,終於看見基督徒的服務站,緊接在另一個慈濟的服務站旁邊。當然在那裡我們也看見,一樣有非常多的礦泉水和乾糧堆在哪裡,場面雖然沒有慈濟的大,卻也是有很多人非常熱心的在那裡進進出出的。
我們在那裡看見一位認識的牧師,他穿著服務背心,我們就問他我們可以做什麼,他想一想後,說,目前不需要,他說隔天會比較需要,要我到服務台那裡去登記,我到那裡問,也沒有人可以很清楚的告訴我,要作什麼事。回家後,從新聞媒體中看見,每一個災區都有很多熱心的人和物資聚到那裡去,同樣有許多閒置的人和物資,對救災反倒造成了相當程度的影響。後來我就決定禮拜四不去了。
這些年來,有許多基督徒看見慈濟的工作,常出現在災難的現場,也出現在媒體的報導中,便對基督徒在社會救助的參予上有一些反省,似乎產生的一些競爭的心態出來,覺得應該讓媒體也注意到基督徒對社會是有貢獻的。如果我們是為了要別苗頭而變的積極參與社會,我想這不會是神要我們做的,當我們看見有其他宗教信仰的人,用行動在參與社會工作時,應該為他們感謝神,他們願意出錢出力的做,跟過去比起來是有非常大的改變。與其探討是誰刺激了誰做好事,倒不如回到聖經中看神給我們的命令,身為神的選民,要以什麼樣的態度去幫助人。
在任何一個社會中,貧窮和負債是一個很難擺脫的問題,歷史上有許多社會都很努力,想要解決貧窮跟負債的問題。但在事實上,就像申命記十五章十一節所說的,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。現實的生活中,有太多的突發事件,會造成貧窮跟負債,就像這次台灣的大地震一樣,一夜之間許多人一生的努力全部失去,他們突然變成一無所有的災民。聖經希望我們對這種困苦窮乏的人,至少要做到兩方面,一方面是借錢錢給他們,另一方面是把錢給他們。
申命記是摩西在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以前,把神的誡命令再一次提醒給他們,今天我們所看的這一段經文,跟出埃及記二十一章二節和二十三章十一節有很大的關係,在那兩段節經文中有一個共同的地方,就是第七年的自由和歇息,在申命記這裡稱為豁免年。出埃及記的這兩段聖經說:『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、他必服事你六年、第七年他可以自由、白白的出去。』;『只是第七年、要叫地歇息、不耕不種、使你民中的窮人有喫的。』在以色列有一條律法規定,田地每到第七年應當要休耕,休耕的這一年稱為安息年,安息年對那些負債了人來說,是一個得到豁免的機會,不管他的負債有多大,按照規定,他可以不用還債。有一些解經家認為,在安息年�堙A債只是延期償還,不是豁免,因這時候農夫沒有收成,根本就不能償還,不過這個命令的真正目的是取消債務,而不是延長債務。
要在一個特定的時間�堥謕w一條強制豁免借貸的律法是一件事;然而,要叫富裕的人借貸給他人幾乎是不可能的,所以申命記十五章這段內容是一個呼籲;懇求人們對困苦窮乏的人慷慨。以色列人身為上帝的子民,是聯為一體的,以色列人彼此之間有道義上的義務;而且,作為一個國家,如果他們履行了他們對上帝的義務,那麼,祂的祝福就能使貧窮消滅。在這�堙A我們清楚看出申命記的『律法』,不是固定的法令,而是一種為整體生存而設計的誡命,要人在困難中互助幫助。
申命記這一段經文,談到我們幫助人的窮乏時,不可以有三種心態,不可忍著心、不可起惡念、不可愁煩。
「忍著心」按照原文的意思,就是硬著心腸。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談到末世時的現象說,『只因不法的事增多、許多人的愛心、纔漸漸冷淡了』。我們要承認,看到許許多多不法的事時,我們的心會變硬,會變得消極。這幾天在網路上,有非常多關於這次震災的文章,有一些親自去台中或埔里的人回來後表示,再也不會去參與救災了,他們看見某個地方的人,因為救援的物資非常多,竟然拿瓶裝的礦泉水來洗澡洗頭的;也有人開小貨車來挑包裝完整的罐頭,存起來預備以後賣,甚至嫌慈濟煮的東西不好吃,當著人家的面把食物倒掉。不法的事增多,並不代表所有的人都行不法的事。聖經給我們一個很好的助人原則,『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,補他的不足』。我們幫助別人卻導致對人失望時,也許要回頭想一想,特別在物質方面,我們幫助人的方式是否洽當。聖經教我們說,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,目的是補他的不足之處,我們應當有智慧的去幫助人,不要讓那些不法的又不知足的人,傷了我們的心。
幫助人第二個要注意的態度是,不可起惡念。這裡所說的惡念並不是指害人的想法,而是指沒有價值的動機。沒有價值的動機,對受助者不會有實質的幫助。這幾天看見新聞媒體實在叫人難過,他們雖然非常辛苦的報導,但他們並不是為了幫助受災的人,他們只是在為自己工作,為了搶在別人之前發布新聞,許多沒有證實的消息到處亂報導,對一個被困了八十幾個小時的六歲小男孩,用非常殘忍的方式訪問。沒有價值的動機會把幫助人的果效打折扣。如果我們基督徒是為了跟慈濟功德會比賽,而參與社會救助的工作,這就是起了惡念。只不過是利用別人的苦難,換取自己的好名聲罷了。耶穌說:『你施捨的時候、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。』不要去宣揚施捨的工作,因為這些事做出來,不可能會沒人知道的,你自己知道、受助者會知道有人幫助他、我們在天上的父更是會知道。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,是為了阻止我們自己心裡起了惡念。
第三個助人時要小心的態度是,給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。這裡有兩方面的意思,一方面是指不要擔心借出去的回不來;在箴言十九章十七節說:『憐憫貧窮的、就是借給耶和華•他的善行、耶和華必償還』,當我們一開始掛慮借給別人的收不回來時,我們的手就鬆不開來了,就算拿了出去,心中會帶著重擔過日子;另一方面是不要擔心自己做得不夠多,這是手鬆不開來的另一個極端,在助人輔導的工作中,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,就是幫助別人的人要先懂得保護自己,讓自己足夠堅強穩定後,才有能力去幫助別人。當我們幫助別人時,如果做到自己都垮掉了,我們就無法長時間持續的為別人提供幫助。
這一次的地震讓我們看見,其實幫助人是一門不簡單的功課,在這一個世代中,有許多困苦窮乏的弟兄在我們周圍,我們應當存著憐憫的心腸,用有智慧的方法,正確的動機、甘心樂意持續的去幫助他們。神對我們的應許是: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,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,賜福與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