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.11.29

『得救的標記』

路加福音17:11-19

 

  一個美國商人和一個美國律師一起坐火車,他們對面坐著一個俄國人和一個古巴人。車開後不久,他們開始聊天,他們談可以代表自己國的特產時,俄國人就拿出一瓶伏特加,給每人倒一杯,然後把剩下的半瓶扔出窗外,說:『這種東西在我們國家多得是,喝都喝不完。』古巴人接著拿出幾支雪茄,每人分了一支,他自己吸了兩口後說:『這種東西在我們國家太多了,吸都吸不完.』然後把他的那支雪茄扔出窗外。兩個美國人一下子想不出來美國有什麼特產,他們沈默了一下,美國商人突然站起來,抓起身邊的律師從窗口扔出去。

  有許多基督徒很喜歡把一句話掛在嘴上,動不動就說:感謝主、讚美主。但遇見困難時就抱怨連連,忘了尋求主,向神禱告。我們今天要從一個耶穌潔淨十個長大痲瘋的故事,思想基督徒得救的標記是什麼。

  我們所讀的經文告訴我們,耶穌去耶路撒冷的路上,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。按照聖經的原文,耶穌並不是穿過這兩個地區,而是在撒瑪利亞和加利利交界的地方通過,當耶穌走進這兩個區域的一個邊界村莊時,有一群痲瘋病人遠遠的呼叫耶穌。這一群痲瘋病人一共有十個,可以肯定在十個中至少有一個撒瑪利亞人。這些痲瘋病人是社會的邊緣人,他們當中的撒瑪利亞人被他的同胞驅逐到邊界,而其他的猶太人也被趕到靠近撒瑪利亞的地方。猶太人原本是不跟撒瑪利亞人往來的,但同樣長大痲瘋的人,不得不聚在一起。

  在耶穌那個時代,痲瘋病被當成一種絕症,所有罹患痲瘋病的人等於被宣判死刑了,這種死刑不光是指他們的身體,同時也是這些人在人際關係上的死刑,除了一樣生病的人以外,痲瘋病人不會有任何親人或朋友接近他們,雖然不會有人直接去殺死他們,一般人卻常讓他們活得比死還難過。

  在利未記十三章有關於痲瘋病人的規定,他們要把衣服撕裂、蓬頭散髮、臉上顯出悲傷的表情,看見人時要喊叫說、不潔淨了、不潔淨了。他們要離開正常的生活環境,跟一般人隔離開來,他們要讀居在營外,這是放逐罪犯處死犯人的地方,他們的處境跟罪犯相當。在耶穌的時代,猶太人對痲瘋病人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,如果患有痲瘋病的人在一般人的上風處,至少要距離五十碼,相當四十五公尺的長度,如果他們沒做到這點,任何人都可以拿石頭丟他們,把他們趕遠一點。這十個痲瘋病人也許已經知道耶穌能幫助他們,但害怕其他人會丟石頭,他們不敢靠近耶穌,只是遠遠的求耶穌可憐他們。

  痲瘋病的真面目,在一八七三年才被一群挪威的科學家解開,這是由一種桿菌造成的疾病,事實上只有非常少數的人會感染,大部份的人跟本不會長痲瘋病,發現痲瘋桿菌的幾個醫生用自己作實驗,用針筒把痲瘋桿菌注射到自己的身體裡,結果他們都沒有長大痲瘋。在大部份的地區,有可能長大痲瘋的人不到百分之一。不過在一八七三年以前,痲瘋病人被當成一種受咒詛的人。

  十個痲瘋病人夾雜著害怕跟期待的心情,尋找耶穌的幫助。耶穌聽見他們喊叫後看見他們,就叫他們去找祭司察看的同時醫好他們了。在舊約律法中規定,長大痲瘋的人如果好了,要讓祭司檢查,除了讓祭司為他作一套潔淨的儀式外,他要把衣服洗好,把全身的毛髮剃掉後洗澡,過了七天,再更仔細的剃掉所有的毛髮,並且洗衣服和洗澡,第八天再去找祭司為他獻祭行潔淨的禮,這樣他就能完全回復正常人的生活了。

  耶穌吩咐十個痲瘋病人後,顯然的每一個人都發現自己好了,九個人一下子跑不見了,他們也許急著去完成律法上的潔淨程續,總之,耶穌沒有再看見他們。只有一個撒瑪利亞人,到耶穌面前表達感謝。耶穌對他說,起來,走吧!你的信救了你。

  在路加福音中一共有四次,耶穌對人說:你的信救了你。第一次在七章五十節,一個有罪的女人,當耶穌在法利賽人家做客時,她用香膏跟淚水為耶穌洗腳,結果主人知道這個女人是罪人,不配這樣做。耶穌卻指出主人沒有按一般的規矩接待他,但這女人用真誠接待耶穌,謙卑的服事主。耶穌對她說:你的信救了你,平平安安的回去吧。第二次在第八章四十八節,患血漏的婦人要得到耶穌的醫治,在擁擠的群眾中,突破攔阻去到耶穌衣服的繸子;耶穌發現她後,對她說:你的信救了你,平平安安的去吧。第三次是長大痲瘋的撒瑪利亞人,他向耶穌感謝後,耶穌對他說:起來,走吧!你的信救了你。

  十個得醫治的大痲瘋病人中的九個,忙著去找祭司完成證明痊癒的手續,只有一個被視為外族的撒瑪利亞人,到些穌面前感謝。得救的關鍵是信心,但他有感謝作為標記,他的舉動把他跟別人的信心分別出來。九個沒有回頭的人,身體得到潔淨後,也許是急著再度跟撒瑪利亞人劃分界線,他們看重自己過於耶穌,不懂得表達感恩,問題一解決就匆匆忙忙的走了,他們似乎忘了不久之前,大聲的求耶穌可憐他們。第四次在十八章四十二節,耶利哥城門外的瞎子,他不管別人的責備,大呼小叫的求耶穌,要把握耶穌經過的機會,耶穌對他說:你可以看見!你的信救了你。

  聖經叫我們看見那些迫切求耶穌的人,都是一些可憐人,他們是社會的邊緣人,犯罪的、長大痲瘋的、血漏不潔淨的、瞎眼討飯的。這些人嘗盡了人世間的羞辱絕望,他們要改變現況,他們曾經試過所有的辦法了,卻一點辦法都沒有,遇見耶穌時,他們的信心成為得救的關鍵。得救的四個標記是,謙卑的接待主、堅心的尋求主、向主表達感恩、把握機會靠近主。

  如果有人問你,你身為基督徒,你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是什麼,你能答得出來嗎?我相信生命中有得救標記的基督徒,能夠吸引非基督徒注意。這些年來,我們教會做了很多接觸非基督徒的活動,希望把人帶進教會來,幫助他們信耶穌。感恩節的聚會時有一對姊妹,那位姊姊告訴我,她很羨慕基督徒的生命,但她還捨不下原本的生活方式;那位妹妹後來跟美環分享,她原本很怕參加教會的活動時,人家一直跟她傳教,不過她願意這禮拜開始參加禮拜二早上的聚會。生命的改變需要另一個生命去影響,我們能不能影響這世代的人呢?

  前幾天有一位弟兄從網路傳一篇文章給我,看了以後覺得很難過。

  有一個經營的是色情酒店的人,他得意地自誇旗下的女孩子都是大專程度以上。聽他這樣講的人覺得不可能,他說,其實很簡單,他刊登廣告徵求大專程度以上的女性會計。凡是應徵者都必須檢具學歷證書。他對這些進來的女孩子說得很清楚,他們這裡的確有色情陪酒。但是領會計的薪水絕對只能做會計的工作。和裡面陪酒的小姐完全不同。絕不強迫。

  當那些會計做一段時間後,和裡面端盤子的小姐熟了,大家都一樣是大專畢業的,好溝通。忙不過來的時候幫忙端個盤子,送送酒,也是常有的事。這個時候他就告訴小姐;你看,當會計領一萬二千元,端盤子送酒薪水二萬四,端盤子又不陪客人,不是什麼壞事,反正你都常常端盤子,為什麼不乾脆領二萬四?這樣說幾次後,她們就開始動搖了。同樣都是工作,為什麼不領二萬四呢?

  但這老闆規定,端盤子的小姐不准坐下來陪客人喝酒,這樣和坐檯小姐才有區別。可是日子久了,客人熟了,也會意思意思要求喝杯酒。開頭總是不願意,後來熬不過就喝一杯。說是站著喝。一開始喝酒就好辦了。站著喝酒薪水是二萬四,坐著喝是四萬八,客人給的小費還不包括在內。那些女孩子就會想,同樣都是大專畢業為什麼錢賺的比別人少?就會有人勸她了,人都在裡面了,外面的人誰知道你是端盤子,還是坐檯呢?再說自己真的清白,別跟客人出場就好了,陪客人喝喝酒,就算在社會上交際應酬也是常有的事。於是就有人轉為坐檯小姐。剛開始一定規規矩矩地喝酒。也不隨便跟客人出場。又一段時間後,覺得領四萬八嫌不夠了。只好挑看得順眼的客人給帶出場了。作久了,總是會給厲害的客人佔便宜,哭哭啼啼鬧一陣子也就好了。畢竟讀過書,狠下心來做得更俐落、更敢,客人喜歡,我也得意,這是兩廂情願的事。他說,我從來沒有強迫過別人,也從來不擔心找不到小姐,反正這個環境慢慢會改變她們,直到她們根本忘記自己原來的想法和樣子。

  一個人的改變往往是來自周圍的影響,我們是去改變別人,或是被人改變呢?您願意去影響別人嗎?那就讓你的生命,有得救的標記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