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.8.2

『孩子心目中的父親』

路加福音15:11-3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  上個禮拜天下午,有一個小提琴老師借我們這裡,作為她的學生團體上課的場地。我來把場地整理一下後,就在一樓管理站櫃台等他們結束,在我等候時看到這些小小音樂家,至少都有一個家長陪著過來,有許多是全家出動來加油的,幾乎所有的爸爸都打著領帶,其他家人也都盛裝打扮,可見他們是非常重視的。這些小音樂家年紀都很小,他們不但是自己緊張,連他們的家長也很緊張,有一個家庭,他們在一樓等電梯時,媽媽抱著孩子禱告,希望他臨場時不害怕,作爸爸的也拉著他其他的孩子在旁邊一起禱告。

  後來我上來教會,看看這個音樂會進行的如何。當我看到這麼多的家長,願意陪著他們的孩子經歷學習,心裡覺得這些孩子很幸福,不過聽了大約半小時以後,我有一點擔心那些小音樂家。這個課有一點像學習成果驗收,同一個曲子輪流表演後,大家就聽明白了,每一個孩子的表現好壞,非常容易比較出來,那些表現不好,不曉得會不會提早音樂生涯。我想到前年一部很賣座的電影,叫『鋼琴師』,那部電影是按照一個真實的故事所拍的,裡面描述一個孩子,如何被充滿期待的父親影響,結局看起來好像還算完滿,但整個過程卻很刺痛人心。

  如果我們有機會選擇,會希望自己的父親是什麼樣呢?也許會有人想要一個不一樣的父親,在理想中能滿足我們的期待,而不是把一些期待放在我們身上。今天看的這段經文,通常被稱為浪子回頭的故事,事實上這故事的主角不是浪子,而是那一位有兩個兒子的父親,在這個故事裡大兒子和小兒子的個性是完全不同的,一個奉公守法乖乖的盡本份,另一個花天酒地不務正業,這兩個兒子對他們的父親,在期待上是不同的。

  耶穌所講的這個故事,雖然是根據猶太人的習俗來講,卻很能夠代表所有子女對父親角色的期待。第一個孩子對父親的期待,在十二節顯示出來,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小兒子認為父親應該把他當成一個大人,讓他去過想過的生活。

  小兒子的要求,按照猶太人的習俗是合理的。猶太人不是只有在父親過世後,孩子才能分家產,不過父親還在世時,有一些規定保障父子雙方的權益,目的是讓孩子一定能得到他的那一分,也讓父親在世時的生活得到照顧。小兒子的要求沒有遇到反對,父親給了他應得的那一份之後,小兒子就離家去過他所追求的生活了。聖經只用八個字描述他得到財產後的生活,『任意放蕩、浪費資財』。顯然小兒子並不像他自己所想的那樣,可以像大人一樣自我管理。

  小兒子追求獨立做大人的行動失敗了,我們不可以說,他的失敗是因為父親的放縱,小兒子自己選擇提早分家,作父親的按照傳統沒有拒絕他,把他該得的全給了他,他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。當他花掉所有的財產,開始受苦時,他並沒有報怨他的父親,在十七節中他在心裡表達出,他對父親的另一種期待。小兒子身無分文的流落在外,又遇見饑荒,為了生活去當別人的雇工,收入所得還不能填飽肚子,這時他想到他的父親有多少雇工,家裡有多少剩餘的糧食,只要他回家,他就不會餓死。這小兒子知道他父親的為人,家裡的雇工不會被虧待,小兒子期待他的父親,用對待外人的態度接納他,他不敢要他的父親再當他是兒子,只要把他當做一個雇工就心滿意足了。

  小兒子原先期待父親當他長大了,要求獨立生活,失敗之後,在愧咎感的作用下,不敢期待太大,只求被接納做次等身份的人。小兒子的期待變化,代表了每一個可能跌倒軟弱的人,我們因為自大自私而陷入罪的網羅裡,等到苦頭吃夠了,環境會逼我們不得不低聲下氣的去求取減輕痛苦。小兒子在心裡所計劃的,看得出他是真心悔改的,他回家不是為了再當父親的兒子,而是願意當父親的雇工,改變過去的生活方式,踏踏實實的用勞力生活。

  小兒子用贖罪的心回到家,父親看到他時只有歡喜快樂,小兒子預備的台詞沒講完最後一句,父親用行動表達願意再接納他當兒子,把上好的袍子、戒指、鞋穿在他身上,並且吩咐僕人宰肥牛犢慶祝。這父親為小兒子做的事,有兩個很重要的意義。第一個代表新關係的建立,在舊約中有一個類似父親的動作,在創世記四十一章三十七到四十三節,埃及法老王提拔約瑟做埃及的宰相,也是以衣服戒指賜給他,讓他從罪犯的身份變成尊貴無比的宰相。對基督徒來說,我們都是蒙了神恩典的人,就像小兒子一樣,原本已經失去的身份和地位,因為父親的愛而得回。神愛世人,凡是願意回轉的人,祂不會把我們當雇工,祂知道我們犯罪之後所受的苦,祂不責備、不追討,過去一切的帳全部結清,神讓我們坦然無懼的到祂面前。

  第二個具有很重要意義的舉動,是父親為這個失而又得的小兒子宰了肥牛犢。這是一個包括獻祭和慶祝的舉動,在當時如果一個兒子不管是背叛離家,或者是因正當理由外出一陣子,根據習俗,當他回來的時候就要在他家門口獻上祭物。獻祭的原因有二:第一是為了他可能犯的罪來贖罪;第二是在這孩子返家以後,就設筵席慶祝。在舊約中,這種獻祭稱為平安祭,獻祭的人和別人分享他的喜樂。

  當父親正為小兒子回來歡喜快樂時,大兒子回來了,他從田裡回來。他對他的父親表達心裡裡的不滿。就事論事,大兒子是有道理的,不過卻誇大了小兒子的罪,他指控小兒子和娼妓吞盡了父親的產業,還為他辦party。大兒子認為父親是不公平的。二十八節說,父親出來勸他,在原文中並不是這意思,我們中文聖經翻譯做勸的那個字,在原文是安慰的意思,這個意思很符合父親對大兒子所說的話,父親跟大兒子強調兩件事,第一、他對家裡所有的財產有主權;第二、他的弟弟原本已經沒了,現在又回來是值得高興的事。

  大兒子期待父親公平,父親卻流露出愛。我們不能說大兒子不對,他跟父親講的都有道理,他的道理卻讓他很生氣,父親因為愛孩子而很歡喜,這兩個極端的情緒反應,是耶穌講這個比喻的結束。耶穌要告訴我們什麼?

  在這裡我們先留意一下,路加福音十五章是由三個比喻所組成的,這三個比喻故事是耶穌講給法利賽人和文士聽的,因為這些人看見耶穌接納被人排斥的稅吏和罪人一起,他們就批評耶穌。耶穌用三個比喻給那些自命清高的人,要他們體會一點神如何愛世人。在浪子的故事中,那個父親代表天父上帝,小兒子代表犯了罪的人,大兒子代表文士和法利賽人。

  在父親的眼中,大兒子和小兒子都是同等寶貴的,但大兒子和小兒子對父親的看法卻不一樣。我們用什麼眼光看神的工作呢?我們用什麼角色去面對神呢?也許我們曾年少無知而犯錯,現在還一直陷在痛苦裡,就像小兒子在饑荒中,投靠人卻仍然饑餓空虛,神的愛就如同那位父親一樣,我們回到祂面前,他不會追討我們的罪了,反倒把兒子的身份再給我們一次,原諒我們過去一切的罪。

  我們有像大兒子的嗎?我們奉公守法,大錯小錯都不犯,很謹守自己的生活,不過我們用什麼眼光去看我們的弟兄呢?他有神的愛了,若再加上您的接納跟扶持,你將會體會到那位做父親的的快樂。看重一個人的靈魂,甚於一切的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