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.8.24

『有名無實』

啟示錄3:1-6

 

  在歷史上,撒狄這個城市是很戲劇化的城市,離今天大概兩千六百年前,撒狄是一個國家的首都,在這城市的前面有一條河流,裡面有沙金,所以這個城市很富有。撒狄城位於高原上,在它的四周都是非常陡峭的山脊,要進這個城市只有一條很窄的小路,撒狄在當時代被稱為攻不破的城市。當波斯王國興起以後,撒狄的國王跟波斯帝國打仗,當他們退守到城裡的時候,波斯帝國的軍隊沒辦法攻進去,只能做長時間的包圍。有一天,波斯帝國的軍兵看見一個撒狄兵丁,把頭盔掉到城底下去了,他們看著他沿著山壁爬下去撿頭盔,就明白過來,原來撒狄不是一個進不去的城市,他們就在夜間,派了一隊人爬上去,當他們爬上城牆以後,竟然發現撒狄城是一個沒有守衛的城市,於是這個城在一夜之間被攻破了。

  經過將近三百年之後,撒狄城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,被一名叛軍佔領了,羅馬軍隊圍攻撒狄一年多,沒有辦法把他打下來,後來一個熟悉歷史的士兵想到三百多年前發生的事,就在夜間帶了一隊人爬上去,沒想到上到城牆以後,竟然跟三百多年前的情況一樣,沒有一個守衛在值班,於是撒狄又一次被攻陷了。

  在使徒約翰的時代,撒狄城瀰漫著一種渙散的氣氛,在這城裡的教會就如同今天經文所說,按名是活的,其實是死的。因為撒狄教會的人,他們的行為在神面前,沒有一樣是完全的。聖經沒辦法指出他們的那一個行為不完全,這個意思就是所有基督徒應當做到的行為,撒狄教會裡的人都做不到。主對撒狄的教會說: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,怎樣聽見的,又要遵守,並要悔改。若不儆醒,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,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。

  在啟示錄的七教會中,有兩個教會完全沒有稱讚的話,除了撒狄教會以外,另一個教會是老底嘉教會,撒狄教會的行為在表面上是活的,但事實上是死的;老底嘉教會的行為是不冷不熱。基督徒的行為是信仰所結出來的果子,如果說老底嘉教會的不冷不熱,代表他們的行為做得不夠好,撒狄教會的行為就是有名無實,這個意思就是說,外表有基督徒的樣子,但實際上不是基督徒。在第四節說:然而撒狄教會中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,更清楚把撒狄教會的問題突顯出來。撒狄教會大部份人的問題就是,他們曾經有過一件白衣,但一得到這件白衣之後,就在白衣上面染上屬世的各樣污穢,所以撒狄教會中只剩下非常少數的人,還能夠穿著白衣跟主同行。

  在啟示錄中有幾個地方談到穿白衣的人,一共有四個地方告訴我們,誰能夠穿這一件白衣。第一個地方就是我們今天看的經文,沒有污穢自己衣服的人,第二個地方在四章四節,在天上神寶座面前的二十四位長老身穿白衣;第三處經文是六章十一節,為主殉道的人有白衣賜給他們穿;最後一處經文是七章十三節,從大患難中出來的,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。這些有白衣穿的人,包括教會中的領袖、為主的道付出生命代價的人、這兩種人是少數,最多的是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的人,也就是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。

  不管是那一種人,撒狄的教會讓我們看見一個事實,無論是教會領袖或一般信徒,如果在主再來的時候,他們沒有穿著白衣,他們的名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掉,這個意思就是,他們沒有得救。他們是有名無實的基督徒。

  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有三種樣子。第一種樣子是自稱為基督徒,卻沒有盡上基督徒的本份,這種樣子的基督徒很多都是受過洗的,但他們是掛名的基督徒。在我們的印象中,西方大部份的國家不是基督教就是天主教國家,在歐洲許多國家的統計,他們說受過洗的人佔人口的百分之八九十以上,但每個主日上教堂的人,實際上只有兩三個百分點。這些地方大部份所謂的基督徒,一輩子三次進教會,第一次被抱進去,剛生下來不久,什麼都不懂,接受嬰兒洗禮。第二次是自己走進去的,在教堂結婚接受牧師的公證才有法律效用;第三次是被人抬進去的,死掉了,在教堂舉行喪禮。台灣受過洗的基督徒,很少是受嬰兒洗的,大部份都是長大後自己決定受洗,但受過洗以後,只有特別的日子進教堂,有的是聖誕節基督徒,有的是復活節基督徒,在三四十年前還有一種叫做麵粉袋基督徒,教堂發麵粉時就去聚個會,沒麵粉時人就不見了。

  第二種有名無實的基督徒,是具有基督徒的樣子,卻沒有盡基督徒的本份,也沒有好見證。參加主日崇拜用台語說叫作『做禮拜』,有很多人到教堂真的就是去『坐禮拜』,在椅子上坐慣了,也就一直坐下去了,不懂得服事,不會領人信主,聚會時間一到就來,結束時間一到就走。

  有一隻老虎住在一座森林裡面,森林旁邊有一條路,每天都有許多人經過。有一天,天使下來警告牠不可以吃基督徒,但這隻老虎還是把一個過路的基督徒吃掉了,於是天使來責問老虎,這隻老虎在天使面前顯出無辜的表情,老虎對天使說:「這個人被我吃掉,實在不能怪我,他正面走過來的時候,我聞不到一點基督徒的味道,所以我就決定把他吃了,一直吃到他屁股的時候,聞到教堂椅子的味道,我就趕快把他的屁股吐出來,你看,他的屁股還留在那裡。」

  第三種有名無實的基督徒,已經盡了所有基督徒該盡的義務,不管是參加聚會,參與服事,十一奉獻、這個奉獻、那個奉獻也都有了,但在神面前卻不被悅納,因為他所做的一切,不是為了榮耀神,只為了自我的成就。

  法利賽人是猶太人中宗教情操最高的,但耶穌非常嚴厲的指責他們,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中,耶穌七次說他們有禍了,他們在天國的門前把關,自己不進去,要進去的人也不容他們進去,這是說,法利賽人設定了一個非常嚴苛的信仰標準,告訴人得救必需靠行為,讓人失去得救的真正意義;法利賽人非常熱心的引人入教,卻不是把人帶到神面前;法利賽人把信仰分化成不同等級,制定信仰的雙重標準;他們也把奉獻當成例行公事,不是出於真心的擺上;法利賽人的外表妝扮的很好,內在卻是污穢的,他們只注意處裡外表面的事;法利賽人也將自己的罪推到別人身上。

  在林肯大郡這些房子剛蓋好時,有許多人可能因為空氣好、視野好、或者價格便宜,而決定把他們的家建立在這些房子當中,沒有想到這些房子是蓋在不穩定的根基上,經不起雨水考驗,在他們想不到的時候,房子垮下來了。這幾天我聽收音機廣播的新聞,很注意汐止林肯大郡的消息,每一天報導的死亡人數都不一樣,已經找到屍體的人才算進死亡名單中,還壓在垮下的房子裡的人,他們還不算為死亡。事實上,大家都很明白,還沒挖出來的人大概都已經死了,除非有奇蹟出現。這些還沒挖出來的,名義上是活的,其實是死的。

  請問你把你的信仰建立在什麼上面,是一個基督徒名義,或者是外表的樣子,還是在自我為中心。撒狄教會在名義上是活的,其實是死的。如果我們像撒狄教會一樣,應當回想我們最初接受的福音時,是願意悔改脫離污穢的生活,並且願意遵行神的旨意。不要再做一個名義上的、表面化的、自我為中心的基督徒,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要面對主,趁現在還有機會悔改的時候,趕快改變我們的信仰態度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