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.7.13

『至死忠心』

啟示錄2:8-11

 

  有一個主日學老師,講完拉撒路與財主的故事以後,問學生說:你們願意成為那一個?是要做拉撒路,還是做財主?學生都不知道要怎麼回答。如果回答說當拉撒路,一想到拉撒路活著的時候,是一個在財主桌子底下,撿食物吃的乞丐,就不願意;雖然有人想要有財主的榮華富貴,但是想到財主死後,落在地獄裡被火燒,也不願意。最後有一個學生站起來說:我活著時要當財主,我死了以後要當拉撒路。這個回答很天真可愛,卻是矛盾不真實的。

 

  在今天這一段經文中,有五個看起來矛盾的地方,事實上卻是真實的。前面兩個談到主,後面三個談到人。啟示錄二、三章給七個教會的書信,每一段前面形容主的地方,都是重複第一章的內容,像二章八節形容主說:那首先的、末後的;死過又活的。就是重複第一章十七和十八節部份的內容。這些內容的安排不是偶然的,其中有神的心意在裡面,要幫助我們更認識神的主權,在生活中可以照神的心意行。

 

  給士每拿教會的信,用兩種形容來形容啟示的主。第一個是首先的及末後的,首先跟末後是兩個距離最遠的點,首先的和末後的是時間性的形容,形容主對時間的主權。死活是兩種不同的狀態,每一個人都要經歷活著,然後死去,但主的經歷卻是死過然後又活過來,主對生命有主權。如果我們真的明白,主對時間和生命的主權,就應該堅持跟隨主到底。

 

  士每拿教會跟非拉鐵非教會,是啟示錄七個教會中,沒有被責備的兩個教會。在七個教會所處的城市中,只有士每拿到今天還是一個大城市,其它的城市不是變成廢墟,就是成為荒涼的地方。在歷史上,士每拿的教會曾經有一個人,為了拒絕褻瀆基督的名,被人用火活活得燒死,他在羅馬官員的逼迫中下,堅持他的信心,他說:我曾經服事主八十六年了,在這麼長的日子裡面,主沒有虧待過我,我怎麼能否認祂呢?

 

  關於士每拿教會,有三種看起來矛盾的事,事實上卻是真實的地方。第一個是士每拿教會是貧窮卻是富足的。第二件矛盾是,正統的猶太人,卻不是真實的猶太人,有一批敬虔的猶太人熱心宗教事務,但他們卻不是屬神的。第三個矛盾是,死了卻沒死,忠心為主而死的,卻不會面臨第二次的死。

 

  有人對貧窮的定義是,每天能夠吃到的食物,熱量低於多少卡洛里;也有人用每天收入多少錢,做為貧窮的標準;貧窮或富足的定義,並不能實際反映出人的感覺來。我在馬偕醫院受電話協談義工的訓練,第二階段的課程最近結束了,在最後一天上課結束後,我們白天班的學員一起去餐廳聚餐。在這些學員中我是年紀最輕的,其他人不是退休的,就是有錢人家的家庭主婦,但有一個人是例外,那一天她遲了半個多鐘頭到餐廳,她的交通工具是腳踏車,她是一個清潔工,吃飯前她已經去做了一個辦公室的工作了。在吃飯中,不知道為什麼,她開始談起她家裡的事,她說她有四棟房子,而且是別墅房子,她的家都是靠她賺錢的,她覺得她賺得夠了,所以撥時間出來當義工。有人問她的房子在那裡,她才講清楚她的房子是違章建築,而且是蓋了四層樓的違章建築,因為每一層的面積都很小所以要蓋到四層。這位太太得過兩次台北縣的好人好事代表。

 

  貧窮跟富足都只是形容或感覺,看起來富足的人,不一定會比看起來貧窮的人,生活得更有餘力去付出。在主看來,什麼樣的基督徒是富足的,我相信不是那些把賺錢當成第一重要的人,而是願意遵行主旨意去愛神愛人的基督徒,才是真正富足的。

 

  士每拿教會遇見第二種矛盾的事,就是有一些自稱為猶太人,卻不是屬神的人。新約聖經中所說的猶太人,通常是指那些在信仰上非常嚴謹的人,但這些人所注重的是形式化,和表面化的信仰生活,這些人不算是神的選民,反倒會成為魔鬼的幫兇。用我們比較容易瞭解的話,就是指那些外表只有信仰上的形式,卻沒有遵行神旨意的人。簡單說,就是講一套做另一套的人。不管那一種宗教信仰,如果只有外表的形式,卻沒有真正活出信仰的內容,最後一定會造成傷害的。

 

  大約八、九年前,在美國發生兩件轟動全世界的事,有兩個所謂的電視佈道家,先後被人揭穿犯姦淫的事,結果許許多多的人不再信基督教。最近台灣發生的林清玄事件,對佛教的打擊也非常的大。這些宗教上的高知名度人物,在問題爆發前總是眾人的榜樣,但跌倒時,就成為別人的拌腳石。我們千萬不要以為,只有高知名度的人會成為拌腳石,我們若不把信仰形式跟真實信仰間的矛盾除去,我們都有可能拌倒別人。

 

  昨天我跟一位在電腦網路上認識的人聯絡上,這個年輕人的家裡只有他一個人信主,他在中部唸大學,已經信主許多年了,他只有在中部時參加聚會,回台北卻不敢上教會,因為他的家人非常反對他參加教會。我跟他講了一個多鐘頭的電話,他告訴我他的曾祖父母原本都是基督徒,但父母反對他上教會,因為他的曾祖父在教會中被人騙過錢,從那時候開始,他的祖父到父親,對基督教就一直非常反感。他父母親又遇見過那種非常積極傳福音的基督徒,一進家裡就鼓勵他去浴室受洗。這個年輕人的家,就在我家隔壁巷子。

 

  士每拿教會第三件看起來矛盾的事,死了卻沒有死,他們為主的道至死忠心,卻不必受第二次的死。如果你知道你只剩下三個月的生命,你會如何決定過這三個月的時間?如果你再三個月以後,就要從一個工作上退下來,你會用什麼態度做這三個月的工作?當過兵的人一定有這樣的經驗,當時間過一半以後,一方面算日子,一方面也開始混日子了。有人覺得當兵就像被判了一個有期徒刑,把當兵當成坐牢,態度會很消極,其實當兵跟坐牢完全不一樣,兵役一天都不能少,但坐牢的時間可能會提前結束。

 

  兩年前有一部很好看的電影,叫刺激一九九五。這部電影的背景是一座監獄,男主角被冤枉判了無期徒刑,男配角是犯罪被關的,那個男配角好幾次跟假釋官面談,期待得到假釋的機會,每一次他都很恭敬的跟假釋官說,他真的洗新革面重新做人了,但一年又一年過去了,這個男配角總是得不到假釋的機會,他老了,他最後一次去見假釋官時,再也忍不住了,他不再假裝很有禮貌的樣子,也不說他的表現有多好,他把心裡所有的不滿完全發洩出來,不管能不能得到假釋,結果他得到假釋了。

 

  至死忠心的基督徒,雖然不知道苦難和重擔,什麼時候會結束,但他確信主已經拯救他了,將來不會受第二次的死,他眼前的苦難跟問題,不會叫他變得虛假,也不會叫他灰心喪膽。至死忠心的基督徒,看眼前的試煉是短暫的,願意遵行神的旨意,直到主再來的時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