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1015大安堂主日證道『犯罪的誘惑』約翰壹書3:7-12

 

最近有一本新出版的書叫做「M型的社會」,這本書探討日本和世界經濟的普遍發展趨勢,作者用英文字母的M描述財富的分配現象,在社會結構中原本佔大多數的中產階級變少了,但在兩端的窮人和有錢人變多了,在人口結構上,貧富差距的現象越來越明顯。其實不單單在經濟上有這樣的現象,李家同教授最近這幾年不斷的呼籲社會,要注意教育的雙峰現象,以學生的英文程度來說,同樣年紀的中小學生中,程度好的好到可以讀哈利波特的原文版本,程度差的甚至連二十六個字母都搞不清楚,導致這種差距的原因跟家庭有沒有能力為孩子的學習投資有關,這種現象也是一種M型的現象。除了經濟和教育以外,我們留心一下社會其他層面,也幾乎是M型現象,例如政治上的對立,兩邊的人各在一個頂端上,中間存在著無法跨越的鴻溝,也是形成M型的局勢。

 

也許我們可以把M型的現象稱為二分法,或兩極化的現象。這種現象其實不是新的現象,在人類的思想上原本就存在著兩極化的現象。在基督教初代教會時期,有一個後來稱為諾斯底主義的二元論思想正在發展,二元論就是我們今天所說的二分法或兩極化,這個思想認為人同時存在著最好和最壞的一面,最好的就是屬靈方面的,而最壞的就是屬肉體方面的部分,人必須追求屬靈的事才能達到最好的境界,對於屬肉體的部份必須不斷的對付。這種思想後來發展出兩條不同的路線來,一條就是所謂的禁慾主義,用刻苦的生活方式對付敗壞的肉體,好追求生命的完美;但另一條路線是縱慾主義,既然肉體是不好的,就讓它敗壞到下地獄去吧,我們只要在理性和靈性上有所長進,將來還是可以超脫肉體的挾制。這兩種路線的想法在當時不但影響社會,也對教會的信徒有很大的影響,特別在縱慾主義的思想下,犯罪的嚴重性被淡化,很多信徒一面參加教會的聚會,另一方面隨著世界的享樂主義,放縱自己享受罪中之樂。老約翰在他的書信中,不斷強調犯罪的嚴重性,原因在此。

 

在約翰壹書中,約翰時常用強烈的方式鼓勵信徒要持守主的道,因為黑暗和光明是不能同時存在的、愛世界和愛上帝的心無法相容、虛謊和真理不會並存。約翰會這樣不斷的強調,原因很簡單,犯罪的事對基督徒來說具有相當的吸引力,如果我們不持守真道,便會從聖潔的一端掉到犯罪的另一端。

 

我們今天看的這一段經文,第六節說:『小子們哪、不要被人誘惑。』提醒我們是處在一個M型的環境中,如果不站在上帝那一邊,就會站在魔鬼那一邊,我們必須對犯罪的誘惑有所了解。從這段聖經我們看見關於犯罪的誘惑,有三種情況。

 

一、開始就犯罪的事會誘惑人犯罪

 

第八節說:『犯罪的是屬魔鬼、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』

 

按照上下文的關係,我們不能解釋這一節說,犯罪的人就是魔鬼、撒旦,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人是魔鬼創造的,但犯罪的人會被魔鬼俘擄去,成為魔鬼陣營的一份子。被魔鬼擄去的人不代表完全沒有機會回轉到上帝面前,保羅寫信給提摩太,告訴他遇到抵擋真道的人,要用溫柔勸戒他們,保羅說:『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.或者 神給他們悔改的心、可以明白真道.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、可以醒悟、脫離他的網羅。』(提後2:25-26)犯罪的人和犯罪的行為需要分開處理,目的是幫助人脫離犯罪的事。

 

約翰用一個字來形容魔鬼,他說,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「起初」是一個描述時間的詞,魔鬼的犯罪從牠的存在就開始了。要避免被魔鬼擄去,要小心一開始就已經存在犯罪的事,如果對犯罪的事不採取抵抗的態度,一定會被誘惑去犯罪。

 

最近有一部常聽到人談論的電視劇叫「白色巨塔」,我原本以為是日本的影片,結果發現是台灣自己拍攝的。我們家沒有電視,耳聞這部電視劇的一些情節,忍不住買了原創小說來看。這本小說跟電視劇把醫院裡面的鬥爭情況呈現出來,這本小說的作者原是一位醫師,後來放棄醫生的職業,改行做專業的作家。在這本小說的前面有一篇導讀,寫這篇導讀的也是一位喜歡寫作的醫生,他說這部小說「相當程度的反應出台灣醫學界的現實狀況」。如果寫導讀的醫生所講的是確實的,按照小說�堶悸滷☆`,台灣醫學界的現實狀況就是有很嚴重的權力鬥爭和紅包文化,年輕的醫生進到醫院以後,就會被現實狀況給捲入複雜的鬥爭中,那些單純抱著濟世救人心懷的醫生,往往是最辛苦、被犧牲的人。而那些醫術不錯的,資深的、主任級的醫生,已經習慣向病人拿紅包、向要商拿回扣,卻不覺得有何不對。

 

雖然社會是一個大染缸,但不代表我們進入社會、活在社會中,就一定要隨著社會上的罪去生活。我們有機會選擇做魔鬼的兒女,或做上帝的兒女,我們應當拒絕帶有罪惡成分的誘惑,特別在大多數人不以為意的事情上,要更加留意。

 

二、不受規範的事會誘惑人犯罪

 

第二種會誘惑人犯罪的事是,不受規範的事。第九節說:『凡從 神生的、就不犯罪、因 神的道存在他心�堙D他也不能犯罪、因為他是由 神生的。』

 

這節經文在聖經中有小字註明說,神的「道」,在原文中是「種子」,中文新譯本聖經直接翻譯為「生命」,屬上帝的人,在心裡面有上帝的生命,這個意思是,基督徒跟上帝有直接的關係,所以生命會直接受到上帝的規範,規範是建立在關係上面的。

 

上個禮拜我開始幫助一位高中的中輟生,他不是因為行為偏差而中輟,他是讀職業學校的,但讀了一個學期不到,覺得自己的興趣不合便休學了。這個孩子的媽媽跟我談他的問題,希望我能幫助他。起初的時候,我真的不知道要從哪裡開始,這個孩子的媽媽安排了兩次讓這孩子到教會來,我也把握機會跟他談話。第二次見面的時候,我邀他跟我一起去爬山,爬山那天雖然時間不長,但關係開始建立了,我直接問這個孩子有什麼打算,他說他想要重考,我邀請他到教會來唸書,下午幫我照顧小學生,會付他鐘點費當作工讀。過了一個禮拜,他完全沒有給我答覆,沒想到上禮拜四下午他突然跑來,當我跟他談重考的讀書計畫時,這孩子很有自己的想法,我不勉強他按照我的建議。禮拜五上午他按照約定來了,雖然他的讀書方式很隨性,我還是幫他做了一個空白的紀錄表,讓他記下每天讀書的進度。到傍晚大部分小學生都離開後,我看到他在做數學,就按他正複習的部份給他三十幾個題目做,一開始他說那些題目太簡單了,他很快就能做完,但後來他做了超過一小時。當我幫他批改後,他自認為很有把握的題目竟然錯了百分之二十。這個孩子有點驚訝,原來自己的程度並沒有他自己想像的好。

 

人的本性是不喜歡受規範的,但上帝知道我們不在規範中,我們不會知道自己會做錯事,祂要保護我們,引導我們,所以要求我們和祂建立關係。當我們願意被上帝規範的時候,就比較可以避免犯罪的誘惑。

 

三、自我為中心的事會誘惑人犯罪

 

第三個會誘惑人犯罪的事,就是自我為中心的事。約翰用該隱的例子,12節說:『不可像該隱.他是屬那惡者、殺了他的兄弟。為甚麼殺了他呢.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、兄弟的行為是善的。』

 

該隱殺自己弟弟的事記載在創世記第四章,該隱的弟弟亞伯是牧羊的,他自己是種地的,有一天兄弟兩個人都把自己的收成拿來當作祭物獻給上帝,聖經說:『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.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.該隱就大大的發怒、變了臉色。』有一天,兄弟兩個在田間,做哥哥的該隱把弟弟亞伯殺了。在此之前,上帝對該隱說:『你若行得好、豈不蒙悅納?』新譯本聖經把這一句話翻譯為:「你若行得好,豈不可以抬起頭來麼?」這個翻譯比較符合聖經原文的意思,所以該隱在獻祭的時候就心虛不敢抬頭了,他不因為自己的不夠好做檢討,反而把比他好的弟弟殺了。該隱是聖經記載的第一個凶殺犯,該隱知道自己沒有做好,不但不改進反而把比他好的亞伯殺了,以為從此以後就不會有別人比他好了,該隱的自我中心,引誘他犯了罪。

 

我曾經聽過一位讀過醫學院的弟兄談在考試時遇到的事,那個考試是從好幾部顯微鏡看不同的東西,然後在考卷上寫某一部顯微鏡上的是什麼細菌或組織細胞。那些顯微鏡的焦距原本都調整好了,只要眼睛湊上去就能看清楚裡面的東西,在成績的競爭壓力下,有人自己看過以後,趁監考老師不注意,順手把顯微鏡的焦距動一下,或把放檢體的玻璃片移一下,這樣別人看不清楚或看不到考試題目了,那個科目的成績就會受影響。人只想到自己的時候,很容易做出不該做的事情來。自我中心會引誘人犯罪。

 

世界上的誘惑很多,很多人都做的事情不一定是對的,但會讓我們產生一個錯覺,以為大家都做的事就是對的事,我們要在這樣的情況中作分辨,不要被誘惑跟著去犯罪;不受規範的的事,有時會讓我們看不清楚對錯,也會引誘我們去做,我們要承認自己的有限,需要上帝的道活在我們心裡;自我為中心也會引誘我們犯罪,雖然明知道是錯的事,卻會在自我欺騙中故意去犯罪。願上帝幫助我們,勝過犯罪的誘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