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.8.1大安堂社青聚會神學的故事()—教會階層組織的形成階段

 

在使徒行傳2-6章記載了教會誕生最早期的運作情形,耶穌的門徒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開始放膽傳福音,不久之後信主的人開始聚在一起聚會,這種聚會成為教會的前身。當時的基督徒聚會大多由門徒帶領,因為門徒曾經直接受教於耶穌,他們提供了基督信仰的第一手教導。經過一段時日,有一些初信者變成熟練基督道理的人,他們也可以分攤一些門徒的宣道及教導工作,同時基督徒的聚集規模也日漸長大,許多關懷及分配資源的工作,分去門徒太多精力而影響到他們佈道及教導的工作,在某些事工出現一些抱怨的聲音,於是協助門徒的執事產生了。

 

如果仔細讀使徒行傳第七章,司提反殉道前的佈道內容,就會發現第一批被選出來的執事,除了在庶務性的工作做得特別好以外,在真理的裝備上也不比門徒差多少。大體上來說,從第一世紀後期(也就是使徒行傳的時代)到第二世紀初期,教會雖然有門徒(後來或稱為長老、監督、主教)及執事的服事階層職分,在當時只要是信主的人,在教會中除了對真理的熟悉度有差異外,大家彼此之間在地位、職分上都沒有明顯的界線,一直到第三世紀初期,每一個基督徒都可以為人施洗、領導聚會、分聖餐(這些工作目前大部分的教會,都只准有牧師身份的基督徒做,只聚會所的「表面」情況接近初代教會,但在實質上他們也在往跟其他教會一樣或類似的型態方向轉變中,不過他們不承認)。

 

催化教會組織結構的改變主要因素有三個:異端、逼迫及拓展。異端及逼迫刺激教會提出相關的神學最為因應的理論基礎,而在處理問題的過程使教會內的階級分界明朗化。例如有一些在逼迫中不退後,為主受苦的基督徒,後來在教會受到比一般人更高的推崇,甚至被認為他們比其他基督徒更有「赦罪的權炳」(廣義來說,施洗、發聖餐、佈道都含有施行赦罪權炳的意義在裡面),加上第三世紀的神學家在救恩論與教會論的主張,更使教會的組織結構趨向制度化。

 

第三世紀的教會因為拓展增殖,也開始出現類似今天基督教宗派林立的現象。第一個教會(母會)協助其他地方的基督徒設立教會時,這種宗派現象就開始形成了。母會對子會提供了資源與人才,人才往往是出自母會的訓練,因此無論在團體或個人都存在著從屬的關係。隨著時間過去,原本的一個教會(母會)拓殖出眾多的子會,其中有些子會(可能不少)有成為其他後來拓展出來子會的母會,在不同的區域便產生了一群群的教會,單獨的教會群內部有從屬關係,但不同教會群的母會之間,大部分都站在平等的地位上。每一個教會群的領袖彼此之間,也不分誰高誰低。這種情況就是居普良所主張「主教聯盟制」的實現,但這種主教地位平等的狀態,被主後二六八年發生的一件事改變了,因為主教(或區域教會群的主教)也會犯錯或落入異端的信仰中。

 

在安提阿附近有一位教會主教,他後來被稱為「養子說」(adoptionism)的基督論教導,其論點說,耶穌的神性始於在約旦河受洗時被神收養,從此耶穌才具有神性,不過耶穌的神性是低於神高於人的一個位格。簡單說,這位主教否認三位一體的教義,也把耶穌貶低為一個先知。其他主教為處理他的問題,在二六八年聚在安提阿開會,譴責他的教導,並公開罷免他的主教身份。雖然參加會議的種主教並不分高低,但在會議進行過程產生的主持會議者,及後來需要公開宣布的角色,無形中使整個「主教聯盟制」開始轉型,產生「超級主教」的需要。主後四五五年,在一個叫做迦克墩地方所招開的主教會議,做出教會需要一位教皇的決定。

 

在教會組織結構轉型的過程,除了產生教皇以外,另外一個重要的產物是「信經」(也可以稱為信條),信經是辨別異端以及確認信仰內容的工具,如使徒信經、尼西亞信經、XX要理問答等,都以比較簡潔的方式把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內容做闡述。對「信經」的歷史有興趣的人,可以看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出版的「歷代教會信條精選」一書(另外有失眠問題的人也可以讀)。

 

現在教會有至高無上的教皇了,也有簡明的信經,還缺什麼嗎?聖經。我們今天所用的聖經,對所有內容做最後確認的時間,也是發生在教會組織結構的轉折點上。聖經的確認要分兩部分來說,兩部分就是舊約與新約。舊約聖經在主後七十年,一群猶太拉比獲得羅馬皇帝的許可,在一個名為尼西亞的地方召開會議,正式確定現在舊約聖經的三十九卷內容。新約聖經方面,公元303年,羅馬皇帝戴克理仙(Diocletian)下詔摧毀所有基督教的經書。在此情況中,信徒需要知道哪些書卷是值得捨命保存的新約經卷。由於這些原因,促使人們編輯新約正典。在決定的過程中對幾卷書頗有爭議,公元367年,有一位主教(亞他那修)在一封公開信中把現在的新約27卷書列入正典。最後在公元397年的加太基會議上確認新約的27卷書。

 

最後做一個可能會讓天主教徒氣死的結論。從宗教比較學的角度,看教會組織結構的轉折點,這個轉折使以基督信仰為中心教會變成我們現在所說的天主教,在天主教的救贖論中,教會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,而他們的教皇及教理問答更是決定是否得救的重要因素。基督教及天主教有受洗作為一個人信仰表白的儀式(天主教的洗禮不僅僅是表白,而且還是得救的條件之一),一個要信佛教的人有所謂的皈依三寶,所謂的三寶就是佛(陀)、(佛)法、僧(伽),佛是他們的敬拜對象,法是他們所接受的教導,僧是他們加入的團體。把佛教與天主教相對的主要信仰中心放一起看時,教皇vs佛陀、佛法vs教理、僧伽vs教會,敬拜對象、道理、團體三者成為共同的結構。所以有人說「信仰和宗教是不一樣的東西」,宗教的架構發展可以與其信仰的中心走在不同的路上。

 

請問你是在宗教裡面的人,還是在信仰裡面的人?